广东下个月起执行最严耕地保护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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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7月14日电 (唐贵江 肖乃花)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按照广东省政府工作部署,牵头制定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,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,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,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,严格管控“非粮化”,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,规范耕地占补平衡,严守耕地红线,保障粮食安全。

记者14日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,该《措施》包括四个部分,共提出十三个方面措施,将于下个月1日起施行。坚决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方面,《措施》在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、严控各类建设占用耕地、严格耕地农业用途管制三个方面提出工作措施。其中:将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有关禁止性要求纳入其中;针对农业结构调整导致“非农化”问题,明确提出要加强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的“双重”用途管制。

严格管控耕地“非粮化”方面,《措施》在实行耕地特殊保护、实行耕地分类管理、开展土地整治复耕三方面提出工作措施。其中:结合广东气候条件和农业生产实际,明确了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的重点种植作物、管理要求;对撂荒耕地和残次果园、残次林地整治复耕提出工作要求。

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方面,《措施》在实施耕地综合整治提升、拓宽补充耕地来源途径、强化补充耕地后期种植管护、加大占补平衡统筹力度四方面提出工作措施。其中: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新增耕地的认定提出工作要求;明确要求各地持有的补充耕地指标要优先保障省级以上重大项目,必要时省可直接调拨各地指标统筹用于重大项目落实占补平衡。

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方面,《措施》在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、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、强化耕地保护激励约束机制三方面提出工作措施。其中:明确要求建立“田长制”,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及种粮情况动态监测评价机制,对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、垦造水田等补充耕地项目和高标准农田进行重点监测。

强化粮食种植导向和激励约束机制,结合实际适时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。广东省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按规定给予倾斜支持。

为保证《措施》的顺利有效实施,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还将组织开展《措施》的学习培训活动,加大组织实施力度;同时,加快耕地保护信息化建设,充分运用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确保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;结合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,进一步加强《措施》要求的监督落实。(完) 【编辑:黄钰涵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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