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发布十条措施“筑巢引凤” 为外国人才来滇工作提供便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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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1月12日电(熊佳欣)记者12日从云南省科学技术厅获悉,为应对新冠疫情以来外国人才来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,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该厅印发《外国人才来云南工作便利服务措施十条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十条》),从工作年龄、学历要求、工作经历等方面推出创新举措,实施更加积极、开放、有效的外国人才引进政策,为来滇工作外国人才(A类、B类)提供更多便利。

自2017年4月起,中国已统一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,将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分为外国高端人才(A类,鼓励类)、外国专业人才(B类,控制类)、外国普通人员(C类,限制类)三类,按照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实行分类管理。此前,云南省外国高端人才(A类)在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时已享受“绿色通道”和“容缺受理”服务。

《措施十条》政策优化主要针对外国专业人才(B类),主要内容包括:放宽外国人才来云南工作年龄限制,免除部分外国专业人才来云南工作学历要求,扩大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人范围,允许部分无工作经历的外籍高校毕业生境内直接申请来华工作许可,放宽外籍教师工作经历要求,放宽英语教学人员母语国条件要求,积极服务外国创新创业人才来云南工作,工作及居留许可期限最大化,优化办理流程并减少提交部分证明材料,畅通外国高端人才来云南通道。

具体来看,在年龄上,对用人单位确有需要的创新创业人才、专业技能人才、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外国专业人才(B类),可放宽年龄至65岁。学历上,持有国际通用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技能型人才,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4倍的外籍人才,以及计点积分在60分以上的外国专业人才,不作学历要求。

在外籍高校毕业生便利措施方面,在中国境内高校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届优秀外国留学生,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外国留学生,在高水平大学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外籍毕业生,以及在国(境)外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毕业生,均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境内直接申请来华工作许可。

在服务创新创业方面,对投资创办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,新申请或延期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时,给予重点支持。对投资创办符合一般商贸、零售等企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小额投资人,可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。

值得一提的是,云南省与缅甸、老挝、越南三国接壤,地处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地区和环印度洋周边经济圈的关键位置,是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。根据中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,云南有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379281人,云南省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人数居全国第二。(完) 【编辑:苏亦瑜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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